各会员单位、相关企业、本团体标准各互认相关单位: 根据国家标准委、民政部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,及《无锡品牌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《无锡品牌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》,学会正式立项的《无锡先进制造公用品牌评级规则》(T/WBA 2-2024)团体标准已完成起草和专家审定,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,若对本公示稿有修改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向无锡品牌学会反馈,特此公告。联系人:曹洪东联系电话:13115085028邮箱:603530622@qq.com
无锡品牌学会2024年11月15日
附件:无锡先进制造公用品牌评级规则(公示稿).pdf